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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盐津法院:学习“三个规定” 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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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世琴  发布时间:2020-04-27 16:08:2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更加公正廉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进一步认真学习“三个规定”。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更加公正廉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进一步认真学习“三个规定”。


伍鸿鸣副院长分管部门集中学习

杨贵明副院长分管部门集中学习

普洱法庭

柿子法庭

牛寨法庭

此次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形式,由院领导负责,组织各分管部门干警对“三个规定”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干警们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学懂弄通,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到日常行动中。并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检查内容。对违反“三个规定”及对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允许有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发生。

杨晓宾副院长分管部门集中学习

王俊副院长分管部门集中学习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