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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大到盐津县法院专题调研行政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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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世琴  发布时间:2020-06-02 16:30:4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6月1日,以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洪乖为组长的调研组到盐津县人民法院,就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格、行政审判庭庭长王金山陪同调研。盐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均、副主任胡明华和监司委主任王昌贵,县法院副院长伍鸿鸣、王俊及相关部门干警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听取了盐津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为法院能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工作亮点突出,办案质效较高。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金山提出:盐津辖区内行政案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较多;二是行政诉讼在行政程序中空转比例较高;三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较低;四是相关部门之间获取材料较难。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格提出:一是行政审判中要注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二是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交流,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三是要保持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四是中院和基层法院要加强上下沟通,统一裁判尺度。

昭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马平提出:一是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做到人员充实、稳定、专业化;二是在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要合法,要保证审判的公平公正;三是法院要争取县人大的支持和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率。

盐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均提出:一是要进一步解决政府和相关部门思想上不重视的问题;二是有个别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自觉性不够,依法行政的水平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希望法院能重心下移,搭建好机制,加强沟通,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洪乖提出:一是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人大要促使政府依法履职;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法律素养;三是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达到案结事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的目的;四是要多方努力,提高行政首长的出庭应诉率;五是要建立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六是上级法院要多加强对法院的业务指导,尽量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

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动力和方向,盐津县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奋力书写盐津县行政审判工作新篇章。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