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迅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专项执行行动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部署自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法警队全体干警参加会议。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明华、县政协副主席李远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明海应邀出席会议。盐津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太永出席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宾主持。
会议强调专项执行行动要围绕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盐津法院组建执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此次执行联合行动。执行局牟权局长安排了下步工作。杨晓宾副院长针对下一阶段执行工作指出执行行动要以提高思想任务为出发点、以提升案件质效为切入点、以抓好类案化解为侧重点、以完善长效机制为落脚点。
刘院长针对此次专项执行行动提出九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执法行为。
2、进一步加强执行案子的实际执结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主要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进行见证监督。
4、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刑事涉财类案件。
5、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6、进一步穷尽执行手段,规范文明执法,确保公正司法。
7、大力加强宣传报道。
8、保障执行安全,合法执行、文明执行。
9、听从安排、服从指挥、严肃纪律,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