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抓好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警示教育环节,盐津法院于3月24日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陈超案警示忏悔录”。
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刘太永主持,由盐津法院监察室主任、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副主任徐铭向全体干警通报了陈超违纪违法案。陈超原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因在孙小果减刑案件中徇私舞弊以及与律师、案件当事人、家属不正当交往被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陈超因为理想信念缺失、道德失范、法纪意识淡薄而一步步沦落为犯罪分子的案例,让法官干警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对法官干警产生了思想的触动和心灵的震撼。陈超违纪违法案案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