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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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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世琴  发布时间:2021-04-14 16:31:58 打印 字号: | |

2021年4月13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中央、省、市、县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刘院长提出:党组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带头批驳错误观念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动态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落实。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三位副院长和两位专委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编辑:刘桂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