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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陪审员齐努力 多年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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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朝刚  发布时间:2021-04-23 14:51:37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盐津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被二审发回重审的土地转让协议纠纷案件中,经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通力合作,以双方当事人满意的调解方式结案,终化干戈为玉帛。

原告罗某甲与被告罗某乙本是叔侄关系。罗某乙曾于2007年将其承包的三块土地10000元转让费转让给罗某甲长期耕种,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此后,双方按约履行而相安无事。2017年,罗某乙以原告以其签订的转让土地合同期只有10年某甲没有付清转让费为由,阻止原告继续耕种土地。为此,某甲某乙告上法庭,诉讼中双方均委托了律师而针锋相对、互不相让,初审经两次开庭才作出判决,因罗某甲不服提起上诉,将本案二审以原审事实不清为由发回我院重审。

在重审开庭中,因双方互不相让致使庭中调解以失败告终,但主审法官陈银虎总感觉本案还有调解的可能,遂在庭审结束后继续组织调解,并在两名陪审员的通力合作之下,从双方是叔侄关系入手,打亲情牌,再打道德后打法理牌,通过情法的宣讲,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法庭内的气氛由开庭中的紧张与冷漠变得宽松与温和,法官和陪审员也如释重负。

本案的成功调解,再次诠释了争议再大的案件都有调解的可能,不同之处在于方法、策略、时机、诚心而已;再次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和情怀,不同之处在于是否坚守初心、一以贯之;再次诠释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需要一个个、一代代法官不懈努力与奋斗的目标……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