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被害人年仅10岁的诈骗案,分别判处赵某等四名被告人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当庭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息诉。该案是年内县人民法院审结的第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案件回顾:2020年11月8日16时许,被告人吴某利用抖音平台搜索涨粉,在留言区向不特定人员发送是否需要涨粉信息,被害人彭某(10岁)收到信息关注后,被告人吴某称自己是警察,发了一张警察证照片给彭某,恐吓彭某抖音涉嫌诈骗违法,叫其配合调查,否则将其抓到警察局。当晚21时许,吴某通过抖音视频与被害人彭某通话,叫彭某将家里人的手机微信打开,否则马上开警车抓人。彭某害怕,便将外婆刘某的手机微信打开,通过视频引导其向微信群发送红包。被害人彭某使用其外婆刘某的手机,按照吴某的指令,向群里发送200元金额一个的红包共61个,共计金额12200。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二与赵某的亲属共同赔偿了被害人彭某的全部损失,二被告人亦取得了谅解。
法官提醒,丧心病狂的电诈犯罪分子已经将“黑手”伸向毫无戒备之心的孩子,给少年儿童心理和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危害。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要帮助孩子把好反诈防骗第一关,加强对孩子的防诈骗常识教育,教导他们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更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涉及向陌生人转账付款,要及时和家长们沟通交流,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