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8日,盐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动员会议,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落全执行工作的目标,高质高效完成本年度执行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人民法院担当作为精神、司法为民成效。会议由执行局负责人牟权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杨晓宾出席会议并讲话,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牟权传达了上级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并结合专项行动,对重难点案件和重点关注案件进行梳理,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对全院执行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杨晓宾副院长对执行局全体干警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及院党组对“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的要求。二是要认真清理“三类案件”,保证效果,提高效率,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为民办成事、办实事。三是要对重点案件做好排查做好规划。四是要按要求认真负责任地落实对执行不明款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加大罚没款收缴工作进度。六是要提升执行案件的质量,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
刘太永院长肯定了执行局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要认真完成案件执行、罚没款收缴、执行案款清理等各项工作,在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