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在盐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大会上,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代表县法院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报告全面总结和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各项工作,与会代表在分组审查时,对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经大会代表表决,一致通过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