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太永院长在约谈中指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要求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有所规划、有所行动、有所作为。要从省高院、市中院通报案例中受到触动、引发思考、引起警觉;要常怀敬畏之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微杜渐,慎始慎终,守住廉洁底线。
刘太永院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一名合格的政法干警;
三、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安全,带好队伍;
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制度管人,坚决反对四风,锲而不舍纠作风;
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六、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七、疫情防控,严防死守,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