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决定权、执行应当由本院执行的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5.对本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内设机构设置、编制工作,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6.通过审判案件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7.办理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及柿子、牛寨、普洱3个基层法庭,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
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213件,审结199件,结案率93.43%,审理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谭琼、谭舒予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周善勇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2.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共受理民事案件2750件,审结2425件,结案率88.18%。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要求,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既严格执行法律,又善于灵活变通。精准对接涉民生领域司法需求,依法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
3.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共受理行政案件139件,审结132件,结案率96.35%。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7件,其中副职出庭79件,首长出庭8件,综合出庭率89.69%(首长出庭9%),出庭率较上年增加24.69%。加强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指导,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庭先后多次受邀到县政府参加双红路拆迁问题分析协调会,为县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4.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对照“3+1”核心指标,不断拓宽执行思路,以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为抓手,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质效。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26件。坚持用好用足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等强制措施,执结1828件,结案率为90.23%。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9.7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三项指标均已达标。执结到位金额7599.26万元,执结标的额到位率29.38%,实际执结率72.69%。网络司法拍卖挂网19件,成功拍卖7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并纳入“失信黑名单”895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屏蔽人次156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446人次。加强联动,合力编织失信惩戒天网,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为诚信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5.强化信访调解,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
主动把诉源治理融入县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之中,认真落实“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以“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建立并运行以人民调解→申请司法确认、诉前委派→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诉中委托→非诉调解→合法确认等为路径的“大调解”格局,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初步实现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良好效果。全面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建设,聘用调解组织16个、特邀调解员56人,在立案庭和三个人民法庭设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站,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全面开展委派与委托调解工作,已取得多元解纷的良好效果。2021年通过诉前和诉中调解,成功调解和调撤案件1511件,其中诉前委派调解503件、调解成功165件,成功率33%;诉中委托调解39件、调解成功25件,成功率64.10%;诉讼调解和调撤案件共计1321件,占民事结案的56%。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5.1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2万元,减0.3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有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无上年结转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0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5.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92万元,减0.3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有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无上年结转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05.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0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2万元,增长0.35%,主要原因分析是社保公积金调整等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415.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4万元,降低1.53%,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有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收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194.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包括水电费、办公费、福利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15.07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养老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0.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公务员补充医疗补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大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9.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2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6.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司法业务经费绩效目标为: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预计2022年重点项目的关键绩效指标可以达到以下目标:收结案率≧95%;裁判文书正确率=100%;案件调解率≧6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指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环环相扣,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万元,减少2.42%,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勤俭节约,从严安排资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289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3.83万元,固定资产190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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