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盐津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以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活动。本次学习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党组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县纪委监委驻盐津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云出席。
会上,集体学习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十九届六中全中“两个始终”“两个确立”和“十个坚持”的具体内容》《为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坚持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等理论知识;学习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两部法律。开展警示教育,对《云南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八辑)》和《昭通市“干部作风大提升和营商环境大提升”典型问题专题通报》进行学习。部分参会人员谈了自己对“两个确立”的深刻领会和认识,就怎样践行“两个维护”,如何履职尽责作了交流发言。
刘太永院长通报了四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干警要以违法违纪案例为戒,清白做人,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并对党风廉政建设、案件质效、“双提升”专项行动、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等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