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申请人提供线索 多年积案终化解
分享到:
作者:冷瑞  发布时间:2022-09-08 17:23: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盐津法院执行局与申请人密切配合,成功执结一起终本多年案件。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龚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某于2019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龚某履行返还借款54000.00元及利息的义务。盐津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

2022年9月2日,申请人陈某来电称常年在外的被执行人回到水富市太平镇老家办事,且有财产可供执行,请法院核实。本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调查了解,发现这一财产线索属实后,立即驱车一百多公里赶往被执行人龚某家中,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执行法官提醒:作为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或失联被执行人行踪后应及时主动向法院提供,法院收到财产线索后会及时核实。这种变法院“单打独斗”为双方“团队协作”的方式不仅有利于执行措施的有效实施,也有利于申请人自己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