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盐津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九次学习研讨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县纪委监委驻盐津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杨云出席。
本次学习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 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学法十分钟,学习《民法典》之《代理终止》;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节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节选)等内容;对《关于开展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主题专题学习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追授鲍卫忠同志“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柴继红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学习。杨云组长解析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并作了工作要求。
刘朝刚专委和法官韩非、王露、罗冬梅就《习近平谈治国政》(第四卷)的学习情况谈心得体会,结合岗位工作,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和辅助发言。
刘朝刚专委以《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审判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题,提出在环资类案件的审理中,一是从要以力减诉讼增量为出发点、以一站式解决纠纷为结合点、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落脚点、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着力点来加强诉源治理。二是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将要素式审判的做法借鉴到复杂案件的庭审环节中。三是要通过举证责任的正确分配和证明标准的准确把握,查明法律事实,预判案件上诉点。四是要充分利用勘验、评估、鉴定等专业辅助手段,做到心中有数。五是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工作,做到详略得当、逻辑严密。
韩非: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和工作中,在每一个案件中兼顾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认真、及时、有效地完成好各项工作。
王露: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学习先进事迹,锤炼对党忠诚、恪守尽责、敢于奉献的品质,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
罗冬梅:要把学习触动转化为行动,坚持对党忠诚,严守规矩,做到勤学善思,将加倍努力学习,提高完成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严于律己,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守初心不变,坚定底色不改,做有担当、廉洁自律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