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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
委派调解高效便捷 多元解纷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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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春梦  发布时间:2022-11-02 16:22:08 打印 字号: | |

20221031日,盐津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陈龙轩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从委派到成功调结仅用了天时间,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故发生在20228月底,当事人赵某驾驶小型越野车沿盐津县某路段由水田新区驶往老县城方向,行驶途中与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李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某应承担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某应承担这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因损失多次协商无果后,某出租车公司将赵某诉至法院

盐津法院收到案件后经审查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故责任清晰,调解结案的可能性极大,遂决定采用委派调解的方式,将该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员耐心调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某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当场撤回对赵某的起诉,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盐津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强化诉调对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工作,今年以来,成功调解案件262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为法治盐津、平安盐津建设做出贡献。

 
来源:立案庭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