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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法院:用脚步丈量公平正义 用真情实质化解笋山纠纷
盐津法院干警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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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学艳  发布时间:2022-11-03 16:58:31 打印 字号: | |

盐津竹林资源丰富,竹产业是三大富民产业之一,随着竹笋市场价值增加,加之林地确权不精准、不规范和历史遗留等问题,竹笋林地权属争议问题日益凸显。近日,盐津法院收到柿子镇新生村一起笋山林地权属争议纠纷案件,为妥善化解争议,法官决定走进林间地角实地处理。

11月2日上午8点半,法官一行四人从海拔400多米的县城出发,驱车一个半小时,由于笋山道路泥泞,车辆无法通行,步行半小时来到海拔1500米高的新生村一岔村民小组争议笋山林地现场。

中午12点,双方当事人、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及附近村民来到林地现场,原告邹某与被告杨某林地相邻,双方对相邻边界各执一词,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法官依法解释道“处理林权争议,应当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应当事实求实和互谅互让”。在讲清楚林权相关法律和政策后,双方一致同意在法官、村委会人员、村民小组长及村民的见证下,重新确定相邻边界。勘定地界穿梭在竹林中,从山脚到山顶,足足用了四个小时。

下午5点,原告邹某和被告杨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定相邻边界,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彻底解决后顾之忧,一起争议多年的笋山林地边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午7点,天色已晚,带着当事人的肯定认可回到单位。

盐津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使命,不断用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满意度,用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