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昭通政法干警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俊携挂村干警深入庙坝镇高坎村开展“政法干警挂千村”工作。
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上,王俊副院长同村“两委”人员和挂村队员共同分享到:欲筑室者,先治其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激活基层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高坎村要及时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措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支部+N”为主线,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平安建设、纠纷化解上,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平安盐津建设结合起来,做好群众满意度宣传工作,做好特殊重点人群的管控,确保特殊重点人群走访全覆盖;持续做好命案防控三年攻坚工作,加强婚恋家事纠纷的排查力度,提高纠纷排查敏锐性、管控积极性、处理有效性;做好“电动车也属机动车”“谨慎隔夜酒驾”“推杯换盏换刑期”等法律盲区的法治宣传,让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在高坎村蔚然成风。
征程万里风正劲,壮志凌云正当时。盐津法院干警在开展“政法干警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工作中,既践行抓末端、治已病的司法理念,也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的超前意识,推动工作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使每一名挂村干警都成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法治建设的忠实践行者,展现出法院在基层治理的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