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津法院普洱法庭借助“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联合普洱派出所、普洱司法所,在诉前妥善化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
案情回顾:普洱镇的罗某甲之妻康某在同村罗某乙家务工时,突发疾病死亡,罗某甲集结众多亲戚朋友围堵到罗某乙家中,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为妥善处理这起纠纷,盐津法院普洱法庭、普洱派出所、普洱司法所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普洱法庭干警耐心细致地从法律法规角度分析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详细讲解人民法院处理类似纠纷的裁判规则,积极引导当事人以理性方式化解纠纷。调解现场,法官以案说法,警察耐心劝解,司法行政积极引导,各单位认真倾听纠纷双方意见,从情、理、法多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通过联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兑现补偿款。
此次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是“一庭两所”联调机制的成功实践,也是盐津法院普洱法庭深化诉源治理的具体体现。联调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整合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解纷力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下一步,盐津法院将继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