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盐津县人民法院普洱法庭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立足法院职能,面向群众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普洱法庭与普洱派出所、普洱镇椅子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合力,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修建乡村公路而引发的纠纷,有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案情简介:袁某系椅子村村民,艾某系承包修建椅子村乡村公路的包工头,袁某称其为艾某协调村上修路事宜,艾某则免费硬化村上主路段到袁某家大约50米的联户路,后因材料支出超出预算,艾某认为袁某应给予一些补助,因双方没有明确书面约定,袁某拒绝支付,遂二人产生争议,矛盾不断升级。
普洱法庭与普洱镇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椅子村民委员会联合上门开展调解工作,认真疏导双方的情绪,经过各部门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均作出了让步,针对袁某受益性较大,最终由袁某补助艾某6010元。
多部门联动调解是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对矛盾化解、防范重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普洱法庭通过每月参与辖区内综治维稳例会,为村、社区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支持,逐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配合一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下一步,普洱法庭将继续靠前服务能动司法,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让更多案件止于未诉化于未发,把群众的“小”案件办出好效果,服务大民生,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