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案件质量是衡量审判公正的核心,发改率是检验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7月28日,盐津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分析研讨2023年上半年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会议,全体审委委员参加,各员额法官列席会议。
会上,审管办对今年上半年一审案件上诉及被发改情况进行通报,深入分析发改原因,梳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对策。
分析会通过“点穴式”研讨,由承办法官对一审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逐案汇报,是否认可二审裁判理由及结果,可提出异议阐明申辩意见;审管办对一审、二审裁判及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作说明;各审委委员逐一就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实体处理不否适当、办案程序是否存在瑕疵等进行评析,并就下步如何统一法律适用、类案裁判标准及提高案件质量提出意见建议。
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指出,召开发改案件分析研讨会,目的在于认真分析发改原因,举一反三,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能加强法官办案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一是要强化审判管理。院庭长要对重大判决案件严格把关,主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审管办要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降低发改案件。
二是要强化业务学习。要利用好法答网、法信平台,找准有关法律规定,习惯类案检索,充分比较立法观点、司法观点、学术观点优劣,结合案件实际,从而精准有效适用法律。
三是要强化工作责任。重视裁判文书制作,加强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注意文书校对,避免出现裁判文书书写不规范、存在逻辑性差错问题。
四是要强化能动司法。针对争议较大案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充分发挥法官能动性,运用好法官释明权,主动依职权调查了解,尽力查清案件事实。
五是要强化沟通交流。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要利用好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和合议庭制度,发挥集体智慧,同时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形成互动机制,明晰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统一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