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盐津、平安盐津建设,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构建新、清、敬、亲的法律合作关系,2023年8月7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法律工作座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盐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易,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强出席会议,县法院在家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县司法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盐井镇、豆沙镇法律工作者参加座谈。
会上,盐津法院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执行情况。
随后,参会律师代表踊跃发言,对县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围绕诉前调解、保全、立案审查、执行强度、无纸化办案、调查令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在认真倾听了律师代表意见建议后,盐津法院各部门负责人、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回应和说明,同时也就律师规范着装、代书文书格式和内容、规范举证、提高辩护质量等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易强调,全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围绕“五点希望”“五个表率”开展大讨论,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维护盐津经济社会发展。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强从加强沟通交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档期冲突、同步提交证据材料、规范着装、积极提供虚假诉讼线索等方面提出建议。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表示,对于各律师代表提出的专业建议,法院将尽快梳理、抓好整改并适时反馈,并当场解决提出的问题。
刘院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二是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筑牢“共同体”,画出“同心圆”。三是要坚持法律底线,正确引导当事人,做好辩法析理工作。四是要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发挥好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诉源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共建和谐社会。五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良性互动交流机制,增进互信了解,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