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4日,盐津法院召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学法十分钟继续学习《民法典》节选第二分编第九章《买卖合同》。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讲话精神。
副院长杨晓宾以《学思践悟,促进发展》为题作主题发言。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如何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精髓要义、怎样在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做到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
干警代表周祥宗、王露、罗冬梅分别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岗位工作作辅助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