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盐津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决定权、执行应当由本院执行的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5.对本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本院内设机构设置、编制工作,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6.通过审判案件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7.办理县委、人大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履职尽责,盯紧“落实巩固年”的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与营商环境和干部作风“双提升”“政法干警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等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280件,新收案同比下降22.24%;审执结4113件,结案率96.1%,同比上升6.91%;法官人均结案164.5件。通过诉前化解矛盾纠纷905件。新收案件大幅度下降,结案大幅度上升,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各项质效指标良好,审判运行态势平稳。
1.开创诉源治理新局面。持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投入资金13万余元,用于帮助建设村级图书室、购置饮水设施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认真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全院66名干警挂联25个村、社区,坚持“一月一走访、一月一研判”,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实事,共走访群众1650户5420余人次,现场化解婚姻家庭、林地权属等纠纷172件。将司法触角延伸到社区、农村、田间地角,邀请退休老法官驻庭调解,与辖区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联动调解,诉前成功调解案件733件。对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为村级调解组织配送常用法律书籍,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委派、委托调解成功案件422件。全年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670件,实现了案件年年增长的第一个下降拐点,诉源治理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精准对接司法办案与营商环境融合发展的结合点,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高效、便捷的法治营商环境。妥善处理涉三龙滩水库工程纠纷,助力企业恢复施工。启动“执转破”程序,处置“僵尸企业”,盐津云宏化工和红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依法有序推进。一起争议标的为964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通过法官耐心调解,从立案到结案仅用5天时间就履行完毕。成功调解并兑现一起因疫情拖欠高达113万元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合同纠纷。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判决撤销行政机关对盐津香港六喜珠宝行、盐津麦鲜超市高达百万元的错误行政处罚。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盐津法院从2022年5月开始,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审结129件,其中调解撤诉94件。一批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侵害商标权等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打击恶意侵权行为。
3.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310件。重点打击当前高发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180件181人,占刑事案件的58.1%;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犯罪,审结38件83人;严厉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审结29件36人。“手绘地图寻亲”男子李景伟被拐案,被告人被绳之以法;中堡小学原校长王静猥亵8名儿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进校园活动,保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幅度下降。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宁勤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的庭审荣获全市法院优秀庭审一等奖。
4.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十六条措施,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8件,其中公益诉讼11件。突出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三位一体”的环境修护责任制,判处侵权人支付生态赔偿金37.66万元,增殖放流鱼苗55000尾,在执行中和镇中堡村被告人履行生效判决时,向村民宣讲非法捕捞的危害和法律责任,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5.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审结行政案件7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92%。创新沟通方式,与县政府联合下发《盐津县人民政府 盐津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召开圆桌会议,建立多向磋商机制,促进多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妥善化解。行政庭庭长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大行政诉讼和解、调解工作力度,增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大关中气燃气有限公司诉大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停业整顿案,通过和解,公司经营权得到及时恢复,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判决驳回胡某昌诉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诉讼请求,撤销大关交警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两起案件入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九大典型行政案例。
6.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审理好关乎群众的每一起案件,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民事案件2766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维护家庭和谐幸福,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962件,调解、撤诉691件,调撤率71.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审判机制研究》中标省高院2022年度十大重点调研课题;《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妥善处理指定监护人案》被评为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8.12万元;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7.诉讼服务优质高效。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全面落实上级法院立案和诉讼服务各项措施,开展网上立案、线上调解等无接触式诉讼服务。深化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开启“线上+线下”办案模式,利用微信视频、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送达、开庭、调解等工作。全年电子送达7732次,线上审理案件682件,网上立案、跨域立案539件,让群众感受到指尖上的便利,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在全国法院位居前列。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议制度,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权规范运行。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开展案件流程管控、质量评查、发改案件分析研判,发布审判执行通报10期,审判执行质效工作得到大力提升。全年判决案件发回重审11件,发回重审率0.95%;改判49件,改判率4.22%。
8.文明执行纾难解困。按照“稳中求进、巩固提升”要求,围绕“落实巩固年”目标任务和“3+1”核心指标,推行“慎审+灵活”执行模式。受理首次执行案件1012件,恢复执行和财产保全案件307件,共1319件;执结1257件,执结率95.3%,创盐津法院近年来最高。执行到位8328.4万元。436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3人限制高消费,罚款2人,拘留3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8.97%,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执结金融小额贷款案件93件,执行到位733.24万元。对已履行义务的市场主体,第一时间恢复企业信用,执结涉及小微企业案件201件,执行到位2685.72万元。加强财产处置变现,网络司法拍卖35件,成交金额1445.89万元。全面清理执行刑事罚金案件179件,追缴罚金222.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62.46万元。
9.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50件。坚持审判信息全公开、裁判文书上网、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主动发布案件信息,通过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工作信息181篇,全面展示法院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及柿子、牛寨、普洱3个基层法庭,8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5,520,01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46,436.15元,占总收入的95.40%;其他收入1,173,576.08元,占总收入的4.6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75,857.87元,下降4.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0,924.24元,下降3.57%;其他收入减少374,933.63元,下降24.2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022年县级财政未拨司法救助金和人民调解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5,520,012.23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1,271.72元,占总支出的76.34%;项目支出6,038,740.51元,占总支出的23.66%。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5,857.87元,下降4.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3,473.77元,下降4.95%;项目支出减少62,384.1元,下降1.02%。主要原因分析为部门省级文明单位奖金停发,年度考核奖标准下调,厉行勤俭节约,从严安排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81,271.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31,202.91元,占基本支出的89.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0,068.81元,占基本支出的10.01%,人均支出26,713.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38,740.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第一批办案业务经费1,999,200元、司法业务经费300,000元、服装经费51,897.2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1,056,000元、执法办案业务经费1,243,850.81元、诉讼业务经费722,900元、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第一批业务装备经费149,600元、2022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515,292.5元。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280件,新收案同比下降22.24%;审执结4113件,结案率96.1%,同比上升6.91%;法官人均结案164.5件。通过诉前化解矛盾纠纷905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6,43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0%。与上年相比减少900,924.24元,下降3.57%,主要原因分析为部门省级文明单位奖金停发,年度考核奖标准下调,厉行勤俭节约,从严安排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1,488,60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6%。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5,449,862.5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用经费包括水电费、办公费、福利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039,540.51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支出1,999,200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525,70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66,085.81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130,018.25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公务员补充医疗补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00元,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大病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73,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缴纳法院干警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元,支出决算为362,60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9,307.0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000元,支出决算为362,60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307.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从严安排资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601.96元,增长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97.96元,增长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6.00元,下降31.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0,068.81元,比上年减少107,912.14元,下降5.24%,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29,430,491.79元,其中,流动资产11,435,378.74元,固定资产17,995,113.0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8,818.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8,327.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80项,账面原值13,49,697.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3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3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3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指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环环相扣,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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