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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执行攻坚】重拳出击,被执行人畏惧搜查极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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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瑞  发布时间:2023-10-19 17:14:46 打印 字号: | |

你好,请问是张某吗?

是的

我们是盐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亮出证件),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现对你作出搜查决定,请你配合。

盐津县人民法院在开展2023年“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众志成城,紧密配合,于10月18日顺利执结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执行案件。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3日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离婚纠纷达成一致财产分割协议,由张某补偿王某20万元,民事调解书生效之后,张某仅支付了5万元,剩余15万元未履行,2023年7月3日申请人王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本院立即对张某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进行查控,但其账户仅有零星存款,远不足以履行案款,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张某,要求其履行案款,并对其释明不履行案款将会被采取罚款、拘留等不利后果,但张某依旧态度恶劣,不申报财产,亦不主动履行。

执行经过

 2023年10月18日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张某位于盐津县兴隆乡家中,拟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执行干警找到张某后,先对其进行耐心劝导,但张某仍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对张某宣布搜查决定,张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宽限时日,分期履行。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意愿,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张某立即履行4.8万元,剩余10.2万元一年内支付。

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盐津法院干警自上而下,都在为解决执行难奋力拼搏、笃行不怠。下一步,盐津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履行司法职责、践行为民宗旨,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