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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场“无声”的庭审 谱写司法温情之歌
盐津法院在一起环资类案件中为聋哑人聘请手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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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圳  发布时间:2023-11-07 10:21:19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1月3日,盐津法院行政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环资类案件。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该起案件其中一位被告人为聋哑人。为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法官专门聘请了专业手语老师为被告人同步翻译,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确保被告人“听”得明白、“说”得清楚,让被告人“听见”庭审,“听见”公平之声,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公平公正,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裁判提供了有力支持。

公诉机关指控,该名被告人于2021年至2023年4月期间,先后在盐津县庙坝镇高坎村黄家大院外白水江水域、彝良县牛街镇加油站旁大石盘白水江水域处使用烧鱼机、地笼网、塑料船等工具捕鱼,其将渔获物分别出售给他人。庭审中,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法官放慢语速,控制庭审节奏,手语老师准确完整耐心地将公诉机关指控内容及法官的问话等“说”给被告人“听”,将被告人用手语及肢体动作所表达的内容翻译给法官。最终,整个庭审规范、有序,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本案被告人系聋哑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其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平等尊重和有效保护,为聋哑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及指定辩护人参与庭审,充分保障了聋哑被告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利,让被告人在严肃的庭审中感受到了人文关怀的温暖,保证聋哑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也确保了审判结果客观公正,体现了司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