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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执行攻坚】善意执行添和气 以物抵债促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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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瑞  发布时间:2023-12-27 09:12:1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2月21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通过以物抵债程序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李某与梁某系亲戚关系,李某于2017年向梁某借款7万元,李某于2020年偿还本金1万元,之后未按时偿还剩余借款,梁某于2022年8月向盐津法院提出诉讼,盐津法院判决由李某偿还梁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李某到期未履行给付义务,梁某向盐津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经过:盐津法院立案执行后经查明,被执行人李某仅有零星存款,远不足以给付案款,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经调查了解,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自酿白酒万余斤,被执行人亦向执行干警表明愿意用自酿白酒进行以物抵债,但申请人不同意以物抵债,申请拍卖。执行干警按照法律程序委托评估后挂网拍卖,一拍二拍均已流拍。因变卖程序较长,被执行人除自酿白酒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申请人权益能及时得到保障,执行干警与申请人耐心沟通后,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完成以物抵债交付程序,自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盐津法院2023年“冬季执行攻坚”专项行动接近尾声,但执行不停歇,今后执行过程中,盐津法院将继续勇往“执钱”,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