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总体要求,盐津法院牛寨法庭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辖区乡镇双向奔赴,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
2024年1月11日,盐津法院牛寨法庭在分管副院长杨晓宾的带领下来到兴隆乡,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并在乡长彭永熙的主持下,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村(社区)干部召开联席会议,就法庭如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立联动化解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治理模式、创建无讼村、无讼社区等达成共治共建共享合作框架。
一是由乡党委主导,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站所长、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兴隆乡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中心,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出台联动运行机制,全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先由乡综治中心进行分析研判,再分类由涉及相关部门合力化解,高效便捷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法庭在兴隆乡设立诉讼服务点、巡回审判点,每季度参加乡综治中心矛盾纠纷研判会,特殊案(事)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化解。
四是牛寨法庭结合兴隆乡矛盾纠纷化解及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际,定期对全乡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解纷能力和水平。
五是牛寨法庭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以及各村、社区共治共建,形成乡镇矛盾纠纷化解大闭环,争创无讼村、无讼社区,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