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对党组班子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强队伍。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铸牢忠诚,听党指挥,服从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办理的案件要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履职尽责抓落实。要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盐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强化担当抓落实。岗位转变、职责转变、担当精神不能变,要做到能担当、会担当、敢担当,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抓好抓细抓落实。
四是率先垂范树标杆。作为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作好表率,起好带头作用,教育引领全院干警干事创业。
五是能动司法促治理。从“三源”(诉源、执源、信源)入手,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好巡回审判、阳光司法、普法宣传等工作。
六是抓工作质效补短板弱项。要按照“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围绕质效指标,认真查找短板弱项,定出时间表和任务图,及时整改落实。
七是抓廉洁守底线。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触红线、不碰底线,心怀敬畏、规范用权,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八是抓学习促提升强素质。要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让自己德、能、才、位相匹配,把各项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