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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对点指导 面对面解惑——昭通中院到盐津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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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艳艳  发布时间:2024-04-24 08:47:4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2024年4月23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葛芝毅一行到盐津县人民法院开展民商事案件审判业务指导,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会议由盐津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鸿鸣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全体民商事法官、助理参会。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对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审判质效提升等进行交流讨论。

葛芝毅庭长针对盐津法院法官提出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结合自身审判实践,重点阐述了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多层转包、违法分包及借用资质情形下财产的执行问题等。盐津法院民商事法官纷纷表示,此次业务指导开阔了审理思路,增强了业务能力,受益匪浅。

盐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对葛芝毅庭长一行到盐津法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感谢,并真切希望上级法院一如既往地对下级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希望两级法院法官加强沟通交流,明析裁判思路、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今后,盐津法院将针对自身差距和此次座谈会中指出的存在问题,不断转变办案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推动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付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