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两级法院之间的业务交流,推动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提升案件审判质效。2024年6月14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正云一行到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议,就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议由盐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分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立案和民事审判部门全体员额法官参加。
座谈会上,伍鸿鸣专委汇报了盐津法院今年以来民事审判质效情况,参会员额法官围绕劳动争议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中的流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责任划分比例等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提出咨询,王正云副庭长一一做出解答。
王正云副庭长还分析了盐津法院2024年民事审判质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转变理念,增强为民意识。秉持质量第一,兼顾效率的办案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中,切实提升实质化解纠纷的能力,应高度重视群体性案件的请示汇报工作;二是要压实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及电子送达率工作力度,有效控制和减少诉讼案件,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降低诉前调解申请执行率;三是要加强防范,化解办案风险。认真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制度,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风险等级评估,对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的高风险案件要增强防控意识和化解能力,做好“三同步”方案及舆论引导工作。
刘太永院长表示,昭通中院的精心指导为我院民事审判工作明晰了思路、指名了方向,我院将针对自身差距和本次会议指出的问题,转变办案理念、创新工作举措,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