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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刘太永院长主持并讲授纪律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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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世琴  发布时间:2024-07-02 14:05:47 打印 字号: | |

6月30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第6次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全院党员干警参加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部分章节。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以“用党纪学习教育促司法廉洁公正”为题,讲授了《条例》的修订历程、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深入理解《条例》修订的主要目的,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全院党员干警提出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时代楷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对照先进找差距,从先进典型的事迹中感受深刻的教育和鼓舞,争做清正廉洁的好干警、能动履职的主力军,切实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是从警示教育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时刻用“身边事”“身边人”警醒自己,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

三是要对照新修订《条例》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开展学习,把党纪学习同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四是要学习纪法、严明纪法、落实纪法,治好院、管好案件、管好人,要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要将党纪理论转化为司法服务能力,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凡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