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津县金融纠纷日益凸显,由金融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数量呈不断增加趋势,为进一步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2024年10月10日,盐冿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
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委委员伍鸿鸣,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审管办、执行局和三个法庭负责人及部分员额法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津监管支局、中国农业银行盐津县支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保财险盐津支公司、中国人寿盐津县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津支公司等7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座谈。
会上,伍鸿鸣专委从金融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总体特点、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方面通报了2021年以来盐津法院受理金融案件的审理情况。
与会人员全面分析了诉讼中的证据不完善,当事人电话、地址等信息不齐全,贷款人诚信缺失及银行在授信放贷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并就如何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共同促进盐津金融秩序稳定向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会议认为,在法院和金融机构的通力协作下,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在质量、效率和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综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渐形成。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金融调解组织的力量,提高委派委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二是要做实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引导更多金融纠纷以非诉方式化解,实现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三是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贷款的程序,办理信贷前要实地考察,确保贷款人有能力偿还才予以放贷,推动金融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四是要做实能动司法,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全力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五是要发挥司法建议“小切口”作用,做好金融行业发展“大文章”。六是要协同推进诉源、执源治理,法院与金融机构要加强沟通协作,同向发力,构建起金融纠纷化解共治、共建、共享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