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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副院长进行述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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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世琴  发布时间:2024-12-02 09:38:1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不断促进法院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和公正司法,2024年12月2日,盐津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评议调查组对县法院副院长杨青进行述职评议,评议以述职、民主民主测评表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评议会议由县人大财经预算委主任委员黄兴榕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希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李希奎主任强调:要正确认识评议,自觉接受监督,述职人员要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实事求是找准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性的下步工作打算及努力方向。要正确对待评议,推动法院工作,要通过评议评出干劲、评出信心、评出亮点和特色,评出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要正确运用评议,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做到不忌讳、不隐瞒、不偏激。

县法院杨青副院长围绕岗位职责,从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认真履职等方面进行了述职汇报,客观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

参会干警对被评议人员进行现场民主测评。随后,评议组抽取部分干警进行个人谈话,了解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

盐津法院将强化监督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为盐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熊世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