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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刚柔之间点亮执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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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伟  发布时间:2024-12-03 09:56:10 打印 字号: | |

“法官,钱我打过来了,也了却了我一块心病”。

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释法明理+刚柔并济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成功执结了两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王某、段某某、胡某某原系关系较好的朋友,三人于2017年共同投资修建一栋三间七层楼房(未办理产权证),基于之前的信任,三人未对房屋建好后的分割问题作明确约定。房屋建好后,胡某某将第四层其中一间装修用于经营奶茶店,但王某、段某某基于共建房屋的卫生及安全等考虑,阻挠胡某某经营奶茶店,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盐津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房屋分割协议。但在分割房屋隔断时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王某、段某某一直不结算,胡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与王某、段某某取得联系,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屡次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起初两人不以为意,依然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面对王某、段某某的抵触情绪,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每一个环节都详细阐述。法官向王某、段某某指出,法律文书已生效,逃避执行只会让自己陷入更不利的境地。通过多次深入沟通,两人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态度逐渐有所改变。

在柔性沟通的同时,执行法官采取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对王某、段某某名下财产进行全方位查控,依法冻结了其名下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这种刚柔并济的策略,让两人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不敢心存侥幸。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段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凑齐执行款项,主动将全部执行款打到了法院执行案件专户,案件圆满执结。

盐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原则,以公正为基石,不仅运用强制执行手段保障法律的权威,更是通过深入的沟通交流、合理的协调,积极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真正达到了定分止争的效果。下一步,盐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有效打击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付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