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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如我在诉解民忧 锦旗无声映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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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正波  发布时间:2024-11-29 10:44:59 打印 字号: | |
“司法官,我找对方要赔偿款要了快一年,都没要到,在你们的调解下,对方现在已经将赔偿款转到我的账户了,感谢你们的秉公执法和耐心调解!”


近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牛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1月28日,原告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来到牛寨法庭,送来一面写着“捍卫正义高抬明镜、妙手仁心巧调纠纷”字样的锦旗。


2023年11月19日,被告何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兴隆乡蒿芝村坡坎处,与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搭载原告黄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肖某、黄某受伤。黄某当即被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何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出院后,其家人多次就事故赔偿问题找何某协商均未果,无奈之下只好将何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认为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进行调解,力争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便捷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考虑到事故发生后,双方曾多次私下协商均未达成一致,积怨已久,如果直接组织其面对面调解,一言不合就可能激发矛盾,法官遂决定先背对背调解,分别听取三方的想法和顾虑,通过充分的释法明理使三方理性认识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在法官耐心劝导后,三方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协商此事。面对面调解过程中,法官针对预先了解的争议焦点进行逐一分析和解答,最终三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且保险公司已按时付清全部赔偿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案卷,认为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进行调解,力争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便捷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小小的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帮助的感谢,还有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有对司法公正的信任。盐津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

 
来源:牛寨法庭
责任编辑:付艳艳